1、在我们的民法典里头,要是碰到那种表面上说是投资,实际上却是借贷的情况,我们可以从这么几个方面来认定。
2、我们得先看看双方心里头到底是咋想的,要是明确地约定了这就是借贷关系,哪怕名字叫投资,那也得认定成借贷。
3、就好比两个人说好这是借钱,那不管它叫啥名,都得按借贷来算。
4、然后,再看看这个投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投资通常该有的特征。
5、一般投资得参与经营决策,还得一起承担风险啥的。
6、要是只是能拿到固定的收益,却不用承担经营风险,那这种情况就更像是借贷了,而不是真正的投资。
7、另外,从资金的走向和使用情况也能看出来。
8、要是资金只是专门用在某个特定项目上,或者被借款人想咋用就咋用,而且借款人还得按照约定把本金和利息都还上,这就很符合借贷的特点了。
9、总之,不能只看表面说的是投资,得把双方的约定、行为表现等等好多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准确地认定那种表面投资实际是借贷的法律关系,可不能马虎大意。
2025-04-01 15:05: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