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另一方利益签订的合同可否有效

邱* 山东 - 日照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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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经营纠纷法务

地区:山东 - 日照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要根据以下二种情况来分析其法律效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为可变换或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限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限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变换或者撤销。

2017-10-22 12:1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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