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中,相互忠实是一项重要的义务。它源自婚姻的本质以及社会的公序良俗。《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要互相忠实、尊重与关爱,家庭成员需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相互忠实义务意味着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绝不能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能背叛对方的情感与信任。倘若一方违背了此义务,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等权利。
但在实际情况中,对忠实义务的认定并非易事,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比如,偶尔的精神出轨,可能因难以确切界定而较难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而长期与他人同居等行为,相对就更容易被认定为违反了该义务。
2025-02-27 12:36: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