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 配偶:在合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相互为配偶。这种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当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作为配偶,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能够依法继承相应的财产份额。
2. 子女:包括多种情况。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其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平等;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家庭一员,与养父母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3. 父母:涵盖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收养行为与养子女建立法律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实际的抚养照顾关系。
4. 特殊情况: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对赡养行为的认可和鼓励。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在家庭中有着重要地位,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5-02-05 06:2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