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岁的人在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后,其赔偿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方面。
(2)死亡赔偿金方面,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来计算的,通常按二十年为标准。
(3)不过,要是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这个赔偿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而如果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那就按五年来计算。
(4)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来进行计算。
(5)被扶养人生活费这块,是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依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来计算。
(6)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会抚养到十六周岁。
(7)对于无劳动能力的人,一般会扶养二十年,但同样,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扶养年限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五年计算。
(8)此外,还可能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赔偿项目,这些具体的数额都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确定。
2025-01-28 10:52: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