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法律领域,工作满 15 年并不必然等同于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律明确规定,要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满足特定情形。
(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这是其一重要条件,意味着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4)当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此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也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5)此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然而,仅仅工作满 15 年,若不满足上述连续工作满 10 年等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就没有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
(7)这是为了确保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合理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意愿,避免因工作年限的简单累计而强制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8)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才能依法享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2025-01-25 18:58: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