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劳动仲裁里,到底老板会不会给补偿金,那可得好好判断判断呢。
(二)要是有那些法定的情况出现了,就比如说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不够好;又或者没及时、足额地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再或者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之类的。
(三)要是劳动者因为这些原因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四)另外呢,用人单位要是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去进行重整,然后跟劳动者商量好了一起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劳动合同到期了,除了用人单位能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让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可劳动者就是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之外,要是终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得给补偿金。
(五)要是没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情形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需要给补偿金了。
(六)反正仲裁的结果,那可是会根据具体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定的呢。
(七)就好像法官在断案一样,得有真凭实据,然后按照法律的条条框框来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到底老板该不该给补偿金,就看这些具体的情况了。
2025-01-22 17:18: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