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约合同是否须缴纳违约金这一问题,其关键性因素往往在于如下几种特定情景。
首先,若某份合同先天便存在有效性或者撤销性的瑕疵,例如基于欺诈、威胁恐吓、明显不公等原因而订立,那么这份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因而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并缴纳违约金。
其次,假设能够证明由于对方违反合约约定在先,从而使得合同规定的主要目标和宗旨无法得以满足,从而导致己方不得不行使法定的单方面解除权来终止该合同,通常类似场景下也是免于支付违约金的。
除此之外,倘若在合同条款中预设的违约金之数额过度偏高,超出了对方因毁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许多,那么在经过法律程序如诉讼或仲裁时,你有权提出适当降低违约金的要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有主张都必须得到充足的证据支持,否则仍然有可能被裁定为需要承担违约金的赔偿责任。
2024-10-21 19:57: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