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有什么

广西 - 桂林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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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诉讼咨询

地区:广西 - 桂林

法律分析:


1、委托进行鉴定的事项已经超过了该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


2、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非法。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4、鉴定要求并不符合该鉴定机构的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


5、鉴定要求超出了该鉴定机构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内容,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律师提示:


以上是“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有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相关补充1: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相关补充2:


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


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2023-02-24 18:2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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