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河南 - 焦作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湖州法务团

地区:河南 - 焦作

法律分析:


1、一般在几万元左右,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2、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律师提示:


以上对“离婚协议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若您心中还有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以便律师能够清楚了解您的情况,给出针对性的解答。


相关补充1:


退婚不退彩礼怎么起诉


起诉程序为: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相关补充2:


离婚后是否必须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无论抚养权在谁的手里,父母都必须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2-20 16:48:4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焦作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