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立案必须的材料有哪些

四川 - 遂宁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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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法律顾问

地区:四川 - 遂宁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有: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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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6:4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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