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限定大致可能能够争夺的权益有:如果外祖父赠与时附加要求,现在要求拒却履行能够要求返还房屋。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予以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现在您外祖父在世且自愿帮助另一方完成过户手续,我俩暂时从赠与角度分析。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因此,现在赠与合同已经完成,且已经过户,通常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您二姨存在以上情况,比如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的义务、有赡养义务拒却赡养等,您外祖父能够要返还房屋。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手续:
1、两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如果有其他商定的话注意搜罗证据,比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您二姨不履行两方商定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等。
2017-10-08 00:12: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