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有哪些条件

江苏 - 连云港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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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法务团

地区:江苏 - 连云港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021-07-30 13:4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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