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限是多久

山东 - 东营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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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东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21-07-06 17:3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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