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江西 - 九江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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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法务

地区:江西 - 九江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07-04 22:4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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