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的范围包括哪些

陕西 - 渭南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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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监护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在当代社会中,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正常情况下自然享有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在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权的情况下,其他近亲可以作为监护人。
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可以依法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2021-06-24 19:0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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