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澳联邦议会于15日正式审批通过针对外国购房者的“空屋税”。今年五月发布的2017预算案曾宣布大范围的改革措施,以改善民众住房难及租房难问题。
此次通过的《2017财政法修正(房产税完善)法案》规定外国人拥有的住宅,如果在12个月内空置了半年以上,却未提供给租赁市场者,须缴纳年度的空置税。
澳财长莫里森说,空置税是特恩布尔政府外资框架的一部分,旨在提高可居住房屋的数量,激励外国业主将房产用于出租,帮助澳洲家庭有更多房屋可住。空置税适用于2017年五月9日东部时间下午
7.30分之后所提交的外国投资申请,澳税务局负责管理征税事宜。此次法案还包括了调整投资性房产的课税方式,不允许投资者将看房及维护房屋产生的旅行支出用于抵扣。工厂及设备折损抵扣仅限于此前未使用过的资产,以避免多个所有者就相同物件申报超过其实际价值的折损额。两项均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
2021-06-12 10:2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