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警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路政依据的是《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路政发面,一是判定方法。按照规定,必须是以由技术质量监督局测量认可的静态磅测量结果为依据进行判定。一般执法过程所使用的动态便携式磅会有百分之6-9的误差。
2.也就是不准。所以你在确定自己未超载,但执法部门认为你超载在百分之10范围内,你可以要求静态磅复磅,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3.路政判定超载的级别依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县乡路,一级路,高速路等标准不一。也就是说你在高速上不算超载,但是到了县乡路上超载是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情况。
4.交警判定是否超载是根据过磅结果与行驶证上的荷载吨位进行比对,一般货运车辆行驶证上的荷载吨位都比实际能拉的吨位要小很多,荷载吨位大缴费高啊,所以就会出现路政说不超载,但是交警说超载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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