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有什么政府补助

何* 陕西 - 安康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贵州法务

地区:陕西 - 安康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包括18岁半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目前我国并未对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进行统一规定,有的发到18周岁,有的发到16周岁,还有的发到14周岁,依据本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但发放期间是每月都有的。)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扩展资料: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4、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5、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①、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②、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③、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④、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⑤、孩子均已死亡的。
⑥、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2021-04-24 17:11:45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高龙祥律师 咨询我

您好,我们团队注重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无论您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我们都会随时为您提供支持和帮助。我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公司拖欠工资、婚姻家事/...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