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按上年度平均工资发放,有什么法律法规依据?

何* 贵州 - 六盘水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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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维权顾问

地区:贵州 - 六盘水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2021-04-24 06:1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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