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通过自主择业应征到一家物流快递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顺利通过试用期,但是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并不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姐姐以此为由提出辞职,还是否能够要求经济补偿?

吉林 - 长春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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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保卫顾问

地区:吉林 - 长春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2、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1-04-13 12:0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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