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是以分公司的名义去外面与客户签订货物的买卖合同,结果货物都是由分公司来给,但是钱都是总公司收走了,现在是分公司要求总公司给钱,总公司不给,分公司只有送货单,是否能起诉总公司

梅* 河南 - 平顶山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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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谈判法务

地区:河南 - 平顶山

没有合同,只有送货单欠款是可以起诉的。1.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就可以起诉,书面合同只是证据之一,将收货单,等汇总就可以起诉,为防止抗辩,可以先通过过电话追讨,并录音,一并提交,就更容易了。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5.尽量多搜集些证据,比如向对方发个催款函,要求对方书面确认,这样就是一份新证据,如果不给,就起诉。

2021-04-13 11:3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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