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河南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今年年初应为业务调整就派遣到了北京分公司,因为合同还未到期就未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在中间发生工伤,责任归哪个公司?

浙江 - 绍兴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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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 绍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021-04-13 06: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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