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是参加朋友的聚会,说是天黑了,要开车回去的时候,没看清楚路线,与逆向驾驶的小汽车相撞后就掉下了悬崖,已经是死亡了,受害者的家属是可以要求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呢

曾* 黑龙江 - 七台河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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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答疑法务

地区:黑龙江 - 七台河

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一般5-10万。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021-04-10 19:4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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