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期限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之后,现在我们公司领导还是不同意我辞职,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重庆 - 涪陵区 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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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重庆 - 涪陵区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辞职信递交 30 日后,单位不批准或者不同意办理各类手续,可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及办理各类转移手续。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1-04-10 14:2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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