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债务是如何偿还的呢?结婚的时候就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贷款一直没有还清,那么不知道没有还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的吗?是如何来进行承担的呢?

西藏 - 日喀则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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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 日喀则

首先,双方离婚时,涉及的贷款属于一种未还清的债务。那么,这就要先确定,该债务是属于双方共同债务,还是一方债务。然后在确定承担方式。其次,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债务,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共同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04-08 18:1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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