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该怎么解决?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工作半年多了,时不时的就扣工资,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特别的少,该怎么办?

江苏 - 连云港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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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处理法务

地区:江苏 - 连云港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021-04-07 13:4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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