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也能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决定?有个家伙因为涉嫌刑事案件已经被抓了很长时间,他现在还被关在了拘留所里,也不知道能不能放出来,可以依法采取审或者监视拘留的方式吗?

广东 - 云浮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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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云浮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1-04-02 17:4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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