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予受理再审

何* 广西 - 桂林 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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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指挥顾问

地区:广西 - 桂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经审查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人民不予受理:
1、申请主体不合格的;
2、申请超过期限的;
3、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4、本级人民或上一级人民已经基于该申请人的申请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或已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过的;
5、人民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
6、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7、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驳回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8、人民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抚养关系的,但当事人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9、人民作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10、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其他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的。

2021-03-28 07:5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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