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跟乙承包了一块土地,用于自己种植农作物,甲是农民,乙是工程队的负责人,在合同里面也约定好了用途,谁知道乙拿去建房子,对于甲的行为,是否会受到处罚呢

内蒙古 - 乌海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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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法务

地区:内蒙古 - 乌海

农民在农村集体土地适用范围内签署租赁合同或协议,属于正常的权利处置。工程队如果是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与农民无关;如果农民明知用于不正当用途,会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任是出租土地用于法律禁止的活动。

2021-03-27 10:4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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