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老婆一块买了一套房子,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3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吗?

安徽 - 芜湖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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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答疑法务

地区:安徽 - 芜湖

下列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时,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五、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1-03-25 00:4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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