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纺公司职工甲,在中午下班期间,骑自行车回家吃饭,路上发生车祸被车撞伤,她住院两周,医药费花了七千多,算不算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湖南 - 永州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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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因此在上下班过程中,如果属于上述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2021-03-08 06:4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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