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上班的时候就有一个男的在追求我,而且经常给我购买一些鲜花和首饰之类的,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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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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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没有,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2021-03-03 19:1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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