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就把别人家里的东西给盗窃了,那么年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处罚的呢?不知道情节轻微的危害不大是否能认定为犯罪了呢?

四川 - 乐山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保定维权顾问

地区:四川 - 乐山

对于未成年犯罪,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2021-02-05 22:39:0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乐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