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广东 - 汕头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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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法务

地区:广东 - 汕头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法律明确的规定的哪些情况之下是属于合同无效的,也明确地规定了哪些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如果是利用对方无知或者是处于危困状态所签订的合同,此时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么是属于可撤销的。

2021-01-21 19:4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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