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

黑龙江 - 大庆 信托纠纷
1位律师回复

云端法律顾问

地区:黑龙江 - 大庆

再审新证据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原则上应当适用举证时限的规定。《若干规定》对再审新证据的提出时间明确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相对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言,该规定无疑有其积极作用。但是,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涉及的问题并非如此简单,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

(一)申请再审当事人的举证时限

对于申请当事人关于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若干规定》使用了“申请再审时”的提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本意,是将再审新证据的提出时间,限定于再审程序启动之前,即“申请再审时限”是相对于再审审理而言的,应当包括当事人递交申请再审书状、人民法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再审事由进行实质审查阶段。但是,如果允许当事人在这段时间内任意提出再审新证据,显然不利于尽快固定争点,不利于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为此,必须进一步明确申请再审当事人提供再审新证据的期限。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的证据释明制度,对于涉及到原审裁判事实认定的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再审申请的法官或者合议庭应当告知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提出再审新证据,并指定其提出期限,逾期举证的不作为再审新证据对待处理,通过法院的释明,可以引导申请再审当事人有效地举证,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再审新证据,提高再审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二)对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若干规定》仅对申请再审一方当事人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作出了规定,却没有明确对方当事人可否提供再审新证据,以及提出再审新证据的时限。笔者认为,针对申请再审一方的再审新证据,对方当事人完全具有抗辩性地提出再审新证据的权利。只是其提出的证据应当符合再审新证据的条件,而且必须是针对再审新证据提出的抗辩。

再审新证据往往是申请再审一方当事人首先提出,对方当事人可能并不知悉,人民法院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发送举证通知,告知其有提供新证据的权利、时限及逾期的后果,以平等地保护当事人举证权。由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供了新证据,可能启动再审,也可能不启动再审。因此,对方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时限,并无相对确定的时间可供掌握。对于申请再审时提出了再审新证据的都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可以将对方当事人举证时限与听证制度相衔接。对于提出再审新证据的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召开听证会日期,并将对方当事人再审新证据睥举证时限确定为听证会召开之日。

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已经有所了解了吧。根据法律中的规定申请再审一般是在判决、裁定做出之后的两年之内进行,而在启动再审程序之后,往往会结合实际案件类型的不同,具体确定再审的审理期限

2021-01-09 12:19:39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大庆律师 金融保险律师 北京金融保险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电子数...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原则上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再提出证据的,法院在审理时不予质证,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是新的证据的除外。一审中新的证据是指,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延期审理的期限,是不会计入审理期限的。延期审理,是指在遇有法定事由时,使人民法院已经确定的开庭期日或者正在进行的开庭审理无法继续进行,而顺延至另一个期日进行审理的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