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发生了违法的行为,会不会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呢?我们的公司的经济不太好,被他人去撤销了资产,已经被员工举报了,怎么去维护权益呢?

青海 - 海南州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地区:青海 - 海南州

关于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020-12-23 18:13:4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海南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