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何* 四川 - 甘孜 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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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理顾问

地区:四川 - 甘孜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提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2020-11-26 11:2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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