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指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案件和婚姻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抚养费案件中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只有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才可以依法拘传。 《民诉意见》规定,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民诉法》规定,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如果经两次传唤都不到庭,而且找不到而无法拘传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传票。公告期满后依法缺席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要了解更多诉讼相关,请点击:诉讼
2020-11-19 04:03: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