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江西 - 九江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北辰区谈判法务

地区:江西 - 九江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第二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可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对犯罪嫌疑人作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020-10-10 01:10:4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律图连云港 咨询我

解析:形式刑事拘留为侦查羁押的一种典型形态。所谓侦查羁押,是指在国家刑事司法程序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控制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力措施,包括拘留和逮捕两种主要形式。刑... 更多>>

律图齐齐哈尔 咨询我

解析: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概率将主要取决于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涉及到的关键要素包括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类型、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悔过的态度,特别是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