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债务申报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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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务团

地区:江苏 - 苏州

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017-03-24 16:3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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