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限定了冲裁裁决的撤销流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仲裁法》中限定的流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首次将这一规则引入劳动仲裁。
撤销仲裁裁决流程的特点:
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奏效的仲裁裁决。(诉讼的是未奏效的仲裁裁决。)
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隶属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
4.仲裁确有错误,无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限定的撤销要求。(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议申请。
(同级人民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出法定时间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2020-09-04 14:2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