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我一起合伙开了一家互联网有股份有限公司。我在这家公司里担任监视他担任董事,我们俩都持有这家公司很多的股份。我们在任期内是否应当对股份变动情况作出说明呢?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能超过多少?

湖北 - 咸宁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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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咸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020-08-24 23:5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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