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发了一个小视频在网上我也因此走红了,去外面吃午饭的时候别人就把我拍下来,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照片拿去做广告,他有没有侵犯我的肖像权?

重庆 - 九龙坡区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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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维权法务

地区:重庆 - 九龙坡区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020-08-22 06:4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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