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两方能够就财产分配,债务承受,娃儿抚养进行商量,如果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上情况作出裁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爸妈与娃儿间的关系,不因爸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娃儿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爸妈两方的娃儿。离婚后,爸妈对于娃儿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娃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娃儿,如两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持不能达到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娃儿的权益和两方的具体情况裁判。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两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看娃儿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裁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有偿还。共有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两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判。
2020-08-22 18:56: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