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条件

四川 - 成都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智选法律助手

地区:四川 - 成都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以上是侵占罪犯罪构成要件

2020-08-21 02:46: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结论:犯罪预备能构成中止解析:犯罪预备能构成中止。法条中并未规定犯罪预备行为不能构成犯罪中止,而且,只要做到“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中任意一项,即可构成犯罪中止,而自动放弃犯罪...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2、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客观:《刑法》第342条,违反土地管理...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