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住在一个老旧小区的楼房里,我们家是1楼,我们在这个房子里开了一个超市,现在照片要被拆迁了,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拆迁前,是从事商业活动的,拆迁人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予补偿呢?

福建 - 莆田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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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答疑法务

地区:福建 - 莆田

拆迁人的房屋在拆迁前是从事商业活动的,拆迁人应当按法律规定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当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拆迁时,房产证上登记是商业用房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偿。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也就是房主证上登记的是商业用途。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

2020-08-12 13:3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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