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概念及作用有哪些

李** 浙江 - 杭州 司法文书
1位律师回复

金融纠纷维权

地区:浙江 - 杭州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它反映公民或法人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  未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私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不应出具调解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三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时,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规定的调解期限内,只调解两次。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2017-07-23 15:17:49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北京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咨询我

收到法院离婚调解书后应谨慎对待相关事宜。1. 仔细查看内容是首要任务。认真核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条款是否与协商一致。这能确保自身权益在调解书中得以准确体现,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2. 若... 更多>>

咨询我

法律分析:(1)调解书签收即生效,具有等同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这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的结果。一旦签收,就表明接受了调解条款。(2)特殊情形下可申请再审,即能证实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 更多>>

咨询我

你好,我是平台推荐的律师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