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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大同
1,离婚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2,本案中C女士和W先生之间的离婚协议很可能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的,但是其已经发生了物权转移;3,房产已经到C女士名下,C女士具有处分权,其和A先生之间的离婚协议也是有效的,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书已经更名给A先生,那么发生了物权的变动,A先生名下的房产是不会首先牵连的。4,但是说到底,本案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还没有实施,还是建议不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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