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任何一项达不成一致,也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存在分歧走向法庭的,在离婚案件中最为多见,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经济收入较低,生活较为困难,没有住房或者仅有一趟住房的夫妻双方,离婚是不容易达成协议。
2、一方处于怄气而故意打压或折磨对方,尤其在孩子抚养问题上,表现的有位突出。比如,一方出于对离婚的不满,虽然同意离婚,但又知道对方想要孩子,所以在真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坚决不让步。
3、以分得一定数额的财产已达到心理平衡。
4、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必须以足够的经济补偿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假如,老公有“小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虽可同意离婚,但不同意给女方足够的财产及现金补偿,以抚慰女方收到的精神伤害。如果男方不满足女方的财产要求,那么双方也只能到法院起诉。
在上面4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上方僵持不下,互不让步,必然会终止协议离婚,走向诉讼。所以,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无论离婚的原因是什么,男女双方都要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尽量相互谅解,尽量心在平气和的基础上妥善协商,通过协议办理离婚手续。
2020-06-29 12:11:22 回复